話說好多年好多年以前,當時我還只是個國中的夢小弟而已,國三的生活除了聯考以外什麼都沒有,所以每天自然也都要在學校裡上輔導課到晚上十點才能走出學校。對於我們這群夜歸小毛頭來說,下課以後吃上一塊學校旁邊賣的霸王香雞排可真是一大享受啊,區區35元可以讓你在搭公車回家的半個小時裡忘卻一整天的辛苦與手心的紅腫,有足夠的信心與體力應付明天的挑戰。 


所以,那天我也跟平常一樣,買了塊油吱吱的雞排,跟兩個同學一起搭公車回家,那班公車沒有空位,不過人也不多,我們三個自然而然就走到了後面,一隻手抓著吊環一隻手拿著塑膠袋啃起那皮酥肉嫩的人間美味,在那邊閒聊著灌籃高手的劇情。 


有吃過雞排的就知道,雞排裡面會有一種像是"雞肋骨"般細細小小的骨頭,而當你只有一隻手可以活動的時候,你必須要在公車的搖晃之下準確的把那種小骨頭吐到塑膠袋跟紙袋之間。然而,這個平常我絕對不會失手的動作,那一天卻在公車突然開過一個大坑洞時產生了變化.... 


說時遲那時快,我吐出骨頭的那瞬間車子顛了一下,我拿著雞排的手也抖了0.5秒,但這0.5秒就已經足以把我幼小的心靈以及以後這輩子吃雞排的權利摧毀。我手上的袋子沒有接到那根細長的骨頭,而那個骨頭就這樣掉啊掉,掉到了我前面一個坐在座位上的二十幾歲妙齡美女的胸前。 


最慘的還不是這樣,那天是炎夏,那個女孩穿了件頗為暴露的低胸洋裝,這塊骨頭一開始掉到那女孩的胸脯上,在她還沒能來得及反應之前卻又順著胸前緩緩的陷入峽谷深處(都怪公車顛的兇)。我心想死定了,打籃球一輩子也沒投中過兩個三分球,怎麼這種時候就這麼準(果然是一個只會靠嘴巴打球的人),結果只見那女孩的右手舉起懸在胸前,依稀可見微微的顫抖,面容秀麗的女孩輕輕咬著下唇,想著該怎麼把那塊惱人的骨頭給拿出來。 


她突然抬起頭,惡狠狠的看著我,我整張臉紅的跟番鴨一樣,心裡想著:「可能她嫌骨頭有我的口水所以不敢拿吧」,「既然這樣,禍是我闖的,我只有負起責任囉」我突然伸出手往她的胸前行進(當時的我可是純情少年,完全沒想到這是一件多蠢的事情),結果這隻鹹豬手自然被她給狠狠打了一下,她只差沒尖叫非禮而已了,這時候,我的手依然停在距離她胸前不到十公分的地方,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隨著公車的晃動還不時差點著陸。我整個腦袋裡空空的什麼都沒辦法想,其實是想拼命向她道歉的,可是嘴巴卻講出了完全相反的話:「還我」!(天啊~我怎麼會說出這麼豬頭的話勒?) 


這時,只見她又咬了咬牙,整張臉氣得發白,胸前也因為劇烈的呼吸而顯得有異常的起伏(果然是男人啊,這個時候我竟然還注意到這個),最後只好用右手的食指跟拇指慢慢伸進那條縫隙裡,試圖要把那天殺的骨頭給拿出來,結果發現那隻小骨頭還真是個俏皮的頑童,居然不知道跑到哪個用手指也掏不到的地方。我旁邊的兩個同學見到這畫面都死命的憋住了氣忍俊不笑。 


也不知道這骨頭究竟跑到哪裡去了,只見女孩的臉越來越羞紅,最後只好用左手捧著胸部下方往上提,右手的食指跟拇指繼續在那邊掏啊挖的,好不容易把那根罪孽深重的雞骨頭給拿出來了,然後往我的臉上一丟:「還你,這下你滿意了吧?!」旁邊的同學看到這畫面再也忍不住,噗嗤一聲就開始狂笑.... 


結果我發現那位大姊姊跟我還是同一站下車,我只記得我們兩個臉都很紅,後來發生的事情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之後的通勤歲月裡還在同班公車裡遇到過不只一次。如果這位大姊姊剛好也對手機或是PDA有興趣的話,或許有一天會發現這個超棒的網路論壇,又或許還會看到這篇文章,我只想告訴她~~~~~對不起,大姊姊,我以後絕對不在公車上吃雞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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